人脸识别是今年来新型的客运交通运输安检方式,因为法律具有滞后性,相关法律当然没有明确具体规定车站是否可以使用人脸识别作为案件工具,但是相关条款在这之前已经做了笼统的规定,可以作为人脸识别安检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虽然相关法律没有明确对人脸识别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人脸识别的使用可以以此为参考,也就是说相关条款基本上把人脸识别包含于其中,所以从安全角度上看,人脸识别的使用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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