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人员
建设单位、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听取项目法人、项目经理、监督单位的工作报告。
2、听取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查有关资料。
4、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5、综合评价。
6、形成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形式
采取查看、考察、度量和测试等方式。
四、重点检查部位及工程质量要求。
1、管道施工查阅工程竣工及隐蔽签证资料。
2、收集井、支管
(1)收集井内壁抹面必须平整,不得起壳裂缝。
(2)井框、井箅必须完整无损,安装应平稳。
(3)井内严禁有垃圾等杂物,井周及支管回填必须满足路基要求。
(4)支管必须直顺,不得有错口,管头应与井壁齐平。
五、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1、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应达到100%。
2、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达到70%的工程评定为合格工程。
3、符合合格工程标准,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在85%以上(含85%)的工程评定为优良工程。
六、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填写的表格
1、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单位竣工报告。
3、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价报告。
4、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认可报告。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
6、参建各方在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盖章。
七、竣工验收工作要求
1、参建各方必须严格执行验收规范,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方案积极配合工程。
2、参建各方必须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提供相应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
八、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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