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系统的范围应根据建筑工程项目范围来定,主要有单幢建筑和建筑群体两种范围。
(1)单幢建筑中的综台布线系统工程范围,一般指在整幢建筑内部敷设的通信线路,还应包括引出建筑物的通信线路。如建筑物内敷谩的管路、槽道系统、通信缆线、接续设备以及其他辅助设施(如电缆竖井和专用的房间等)。此外,各种终端设备(如电话机、传真机等)及其连接软线和插头等,在使用前随时可以连接安装,一般不需设计和施工。综合有线系统的工程设计和安装施工是单独进行的,所以,这两部分工作应该与建筑工程中的有关环节密切联系和互相配合。
(2)建筑群体因建筑幢数不一而规模不同,但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范围除包括每幢建筑内的通信线路外,还需包括各幢建筑之间相互连接的通信线路。我国颁布的通信行业标准《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D/T926)的适用范围是跨越距离不超过3000米、建筑总面积不超过100万平方米的布线区域,区域内的人员为50~5万人。如布线区域超出上述范围时可参考使用D标准中大楼指各种商务、办公和综合性大楼等,但不包括普通住宅楼。
上述范围是从基本建设和工程管理的要求考虑的,与今后的业务管理和维护职责等的划分范围有可能不同。因此,综合布线系统的具体范围应根据网络结构、设备布置和维护办法等因素来划分。为了适应信息社会的需要,综合布线系统应能满足传输话音、资料和图像以及其他信息的要求,尤其是当今时代出现的智能化建筑和先进技术装备酌建筑群体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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