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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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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未知组 用户来自于: 北京市
2026-01-13 19:30
4级标准接不了国家的一些项目的,最低也是3级资质 一级资质: 1、企业近3年完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总值2.0亿元以上,并承担过至少1项3000万元以上或至少4项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所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应具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费、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和技术服务费)应占工程项目总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60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企业注册资本1200万元以上,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80%。 4、企业总经理或负责系统集成工作的副总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企业具有已获得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且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不少于5年的技术负责人;企业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财务负责人。 5、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有先进、完整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和设备,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 6、企业已按ISO9000或软件过程能力成熟度模型等标准、规范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实施。 7、企业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并设立专门的机构。 8、企业具有系统的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 9、企业没有出现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10、企业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的行为。 二级资质: 1、企业近3年完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总值1.0亿元以上,并且承担过至少1项1500万以上或至少3项800万以上的项目;所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应具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费、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和技术服务费)应占工程项目总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30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80%。 4、企业总经理或负责系统集成工作的副总经理具有4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企业具有已获得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且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不少于4年的技术负责人;企业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财务负责人。 5、企业具有先进、完整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和设备,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 6、企业已按ISO9000或软件过程能力成熟度模型等标准、规范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实施。 7、企业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并设立专门的机构。 8、企业具有系统的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 9、企业没有出现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10、企业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的行为。 三级资质: 1、企业近3年完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总值4000万元以上;所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应具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费、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和技术服务费)应占工程项目总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12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70%。 4、企业总经理或负责系统集成工作的副总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企业具有已获得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以上或硕士以上、且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不少于3年的技术负责人;企业具有助理会计师职称以上的财务负责人。 5、企业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和设备,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 6、企业已按ISO9000或软件过程能力成熟度模型等标准、规范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实施。 7、企业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并设立专门的机构。 8、企业具有系统的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 9、企业近3年内没有出现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10、企业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的行为。 四级资质: 1、企业近3年完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所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应具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费、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和技术服务费)应占工程项目总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3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企业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70%。 4、企业总经理或负责系统集成工作的副总经理具有2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企业具有已获得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以上或硕士以上、且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不少于2年的技术负责人;企业具有助理会计师职称以上的财务负责人。 5、企业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和设备,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 6、企业已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实施。 7、企业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并配备专门人员。 8、企业具有系统的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 9、企业近3年内没有出现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10、企业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的行为。
热心网友 未知组 用户来自于: 北京市
2026-01-13 19:38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四级):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近三年经济状况良好; 4、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6、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7、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8、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 9、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10、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11、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12、从事软件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扩展资料: 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三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规定,评定等级大致标准如下: 第十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一、二、三、四级。 第十一条各等级所对应的承担工程的能力: 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三级: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计算机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等级标准 百度百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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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3 21:24
更新时间
2026-01-13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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