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是不应该收。但好多物业收,非开发商收。
商品房都由开发商承建与销售,这房好不好卖对业主来说也是要看“配置”(例如:小区有没有配置绿化、房子的隔音采光效果、有没有楼宇对讲等)
但是,房子在开始主业入住后,就会有物业公司进场,开发商就会离开。小区内所有的一切事务交由物业公司处理。这意味着小区内的一些例如消防设备、供电设备、楼宇对讲等设备会在承建商所做的一些工程会过“合同售后期”。例如楼宇对讲系统过保修期,那么想要恢复就会产生费用。房子及配套设施非物业公司卖给你们的,故这些费用不该由他们承担,要修复需要向你们业主收费(房子入住5年后,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向房产局提交维修基金申请,用以维护小区内公共设施,相当于也是你们业主集体“付钱”)。
阅读全文
收起全文